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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美國濕地保育法
公法 101-233 (1989 年 12 月 13 日),和修正在 1990年和 1994 年授權一個濕地生境程式 ; 經管的魚類和野生生物服務。達 $2000 萬,基金贈款程式,以保護和管理濕地棲息的候鳥和在美國、 墨西哥和加拿大的其他濕地野生動物的法律授權每年的撥款。九名成員的理事會定期開會決定哪些專案提供資金。程式鼓勵私營公共分攤費用的專案。它必須撥出 50%至 70%的墨西哥和加拿大,在專案的所有資金和不超過 50%的美國 分享為在這些國家中的專案可以來自聯邦基金。農業濕地的法律中沒有具體確定和農業利益不在理事會上明確表示。
- Partie du discours : noun
- Secteur d’activité/Domaine : Agriculture
- Catégorie : Programmes agricoles et lois
- Company: US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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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éateur
- Tony.L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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